村级议事协商是基层群众自治的重要形式。近期,各地持续完善村级议事协商制度,通过丰富协商形式、规范协商程序,让村里的事真正商量着办。 据了解,村民是乡村治理的主体。村级事务由村民自己商量着办,既能充分体现村民意愿,又能调动村民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。这是基层民主的生动实践。 村民议事会制度不断完善。很多村庄建立了村民议事会,由村民代表、村干部、乡贤等组成。村里的重大事项,比如村级工程建设、集体资产处置、村规民约修订等,都要经过议事会讨论决定。 协商形式灵活多样。从庭院会堂到田间地头,从线上讨论到线下协商,协商形式越来越丰富。很多地方还探索了板凳会、围炉夜话等接地气的协商形式,村民坐在一起,拉着家常就把事商量了。 协商程序更加规范。从议题提出到议事讨论,从表决结果到公示监督,村级议事协商有章可循。每一步都公开透明,让村民心里明明白白。协商结果执行情况也要定期向村民公开,接受村民监督。 业内人士表示,村级议事协商要真正体现村民意志,不能搞形式主义。只有让村民真正参与进来,真正说了算,村级议事协商才能发挥应有作用,真正实现村民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、自我服务。






